新海南报道,近日海南省卫生委公布了一项重要政策《海南省生育登记和生育服务证书管理办法》。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管理,更好地维护育龄夫妇的合法生育权益。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海南省的生育服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生育登记是人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了解群众生育状况和服务需求、提供及时的生育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海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完善生育登记制度。
根据新政策,无论是否在海南省居住的育龄夫妇,只要他们有子女,都必须进行生育登记。夫妇应当在孩子出生前,向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有条件的村(居)委员会或农场可以接受或提供生育登记材料。这一流程旨在确保每一位新生儿都能得到合法的身份认证和应有的权益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生育前未登记或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他们可以在生育子女后办理相关手续。这类夫妻在办理生育登记后,将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该证书时,只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基本材料。为了方便群众,电子证照已免提交。
办理机构将在登记人提交生育登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书。为了方便有关部门调用,还将生成电子许可证。这一流程的优化,旨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的等待时间。
对于户籍流入海南省的育龄夫妇,只要符合户籍所在地生育政策,他们可以通过网上登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将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其婚姻和生育情况,并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书。这一政策体现了海南省对流动人口生育权益的关注和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明确规定,生育服务证书的办理是免费的,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收费。办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或拖延,不得增加处理环节和认证材料,以确保群众能够顺利办理生育登记。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为海南省的育龄夫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育登记服务,进一步促进人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这也是海南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生育权益的重要举措。